吉林省老年大学欢迎您!
网站搜索:
省老年大学庭院停车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7-09-22 10:52   来源:王洋

    为规范庭院车辆停放,维护校园良好秩序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     一、适用范围

    本庭院车位仅供在校学员和教职工使用。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。

    二、机动车辆管理

    (一)车辆进出

    1、无牌无证车辆、未经许可的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。

    2、校园内有车位100个,车位停满后,启动门禁,非办公车辆禁止进入校园。

    3、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(含摩托车、电动车等)进出校门时应出示学员卡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,主动接受保安人员询查及安排。

    4、校园内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外单位来校车辆,由主办处(室)提前向办公室申请,经同意后按要求停放。

    5、特种车辆(公安、消防、救护、抢险等)进出校门时,保安人员要主动进行疏导,确保通行顺畅。

    (二)车辆行驶

    1、车辆进入校园后,一律禁止鸣笛,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。

    2、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(包括汽车、摩托车)、练车和试车。严禁酒后驾驶,严禁超载。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。

    (三)车辆停放

    1、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,严禁乱停乱放。

    2、车辆停放时,须留好挪车电话、拉紧手刹、关闭电路、锁好门窗。车辆在校园丢失(含车内财物丢失)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。

    3、校园通行干道及车库门前禁止停放各种车辆,确保消防和救援通道的畅通。

    4、非办公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,特殊情况须经校办公室批准。

    三、非机动车辆的管理

    (一)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(含摩托车、电动车等)必须证照齐全、手续完备,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。

    (二)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(含摩托车、电动车等)须在自行车棚停放,严禁乱停乱放。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。

    四、管理办法

    (一)进入校园的车辆,应自觉服从管理,本庭院为自律停车场,凡在校园内发生车辆安全事故,造成人身伤害或损害公共财产的,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由驾车者承担。

    (二)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,值班保安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,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予以贴单警告。

    (三)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车牌号定期在学校1、2、3号楼LED屏幕上通报。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    五、附则

    (一)此规定由吉林省老年大学负责解释并执行。

    (二)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6日起执行。


学校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2480号 网址:http://www.jlslndx.com
办公室:0431-87604605 报名咨询:87604607 传真:0431-85625499 邮编:130011
厦门泰博科技有限公司 : 提供老年大学管理软件与网站技术支持
备案号:吉ICP备06006111号-3

吉公网安备 22010602000589号

您是网站第 11795570 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