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学员的学习需求,在熟练掌握歌曲演唱技巧和舞台表演技能的同时,参与专业比赛、社会文艺演出等活动,按照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,声乐系独唱课程拟开设独唱高级班和独唱表演班,并面向社会考试招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计划
3个高级班,每班招收25人;2个表演班,每班招收17人,共计109人。
二、报考条件
掌握必备音乐基础知识,具备一定视唱能力和演唱水平,经入学考试取得报名资格,且每位学员只能报考并参加独唱专业一个班次的学习。
三、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:4月26日至4月30日
2、报名方式:声乐系学员在班级报名,其他学员在声乐系办公室2305室报名。
四、考试安排
1、考试时间:
独唱高级:5月6日 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1:00—3:30。
独唱表演:5月7日 8:30—11:00
2、考试地点:2号楼2407教室
3、考试内容:(1)演唱一首自选歌曲
(2)现场随机抽取视唱旋律
五、录取
5月8日公布录取名单。考试合格者请于5月13日前到声乐系办公室(2305室)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报名,报名时需持学员卡或二代身份证,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
六、考试须知
1、参加考试学员持本人学员卡或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2、参考学员须在考试前半小时,在备考教室登记,领取考号,有秩序的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3、本次考试采用清唱方式,请学员提前准备。
4、参加考试的学员不得照歌谱演唱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程 岩
联系电话:87604613
附:独唱专业课程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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